一、评选对象
2020-2021学年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(2020级本科生在新生院参评)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(标兵)评选条件:
1. 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优秀学生(标兵)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。学习态度端正,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,课程考试成绩优良。
2.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0-2021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;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0-2021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。
3.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,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4.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评选条件
1. 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限班委、团支部委员、党支部委员、社团骨干、校院两级团委、学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。
2. 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,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,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学习态度端正,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3.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20-2021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;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0-2021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。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,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5.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。
6.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是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或入党积极分子。
三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程序
1、接到上级团委通知后,由学院团委和评奖评优委员会发布评选通知,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书面与电子申报材料。
2、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者需进行统一公开答辩,学院评优委员会召开评审会以民主评议的方式形成推荐名单。
3、学院评优委员会将评选的初步结果在布告栏公示5天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可与相关年级的辅导员反映情况。在查实情况后,辅导员将作出解释或更改名单。
4、由学院团委和评优委员会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。
5、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,由上级部门在第二学期发放奖状及奖金。
(二)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
1. 截止时间:2021年11月22日(星期一)12:30
2. 材料要求:
纸质材料:登记表(附件下载)、申请陈述(不少于1500字)、楼长签署的学年寝室卫生平均分(A4纸打印)、其他证明材料(相关证书复印件等)
电子材料:填写问卷并上传登记表和申请陈述
3. 提交方式:
纸质材料:学院B楼219学工办进门处抽屉内自主提交
电子材料:扫码下方二维码填写问卷并上传登记表和申请陈述
四、奖励办法
同济大学优秀学生(标兵)、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按同济大学《学生手册》规定给予奖励。
附件:
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
2021年11月17日